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 ||
个人基本资料 | ||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原件 | 护照 |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原件 | 相片 |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头部到下巴的占比要70-80%,既头部到下巴的距离要在3.2-90px之间 |
复印件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复印件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原件 | 双方关系证明 |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电邮、网络聊天记录等资料。 |
原件 | 签名表格 | 如客人不用前往签证中心录取指纹,请提供客人亲笔签名的法国签证申请表(37项和最后一项要签名),补充问题表和新版委托书。 |
中方单位资料 | ||
原件 | 在职证明 |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
复印件 | 单位资质证明 |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外方邀请资料 | ||
原件 | 外方邀请函 |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
原件 | 邀请人接待证明 | 前往法国探亲或访友,必须提供亲友的接待证明(attestation d'accueil),该材料由法国邀请人在当地市政府或警察局申请。 |
原件 | 邀请方其它资料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
个人资产证明 | ||
原件 | 活期资金证明 |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最好是工资账号),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原件 | 出资证明 | 如由其他人支付旅游费用,请提供有经济担保人(即出资人)签字的同意承担申请者旅行费用的担保函原件(可在网站下载填写) |
复印件 | 辅助资产 |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存款、理财产品、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以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旅行计划资料 | ||
原件 | 机票预订单 | 请提供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
复印件 | 行程安排 | 建议提供在申根地区的行程安排,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以提供签证通过率 |
国际医疗保险 | ||
复印件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
受理范围:
1.法国签证不分领区送签,但如申请人被抽查面试,在哪个领区递交申请就必须在哪个领区的领事馆面试,如送签广州领区的申请人被领馆抽查面试则必须在法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试。
2.如果客人的护照上有缺失的签证页(一般是柬埔寨),是无法递交法国的签证申请的。建议客人重新办理新的护照,或者能找回原来的签证页也可以接受。
3.针对下列任一情况的外领区申请人:
(1)非长期居住中国的申请者
(2)近半年内居住在国外的申请者
(3)外国有效居留持有者
(4)外国有效长期签证持有者
如需在中国递交签证申请,申请者须提前联系法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并提供证明材料解释说明无法在原长期居住的国家递交签证申请的紧急突发事由。在广州、深圳、福州签证受理中心递交签证申请时,必须出示领馆书面确认邮件,否则相关外领申请将不被受理。
办理需知:
1.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2.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到领馆面试。
3.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
4.签证递交之后领馆有可能会进行电话调查,请确保申请人本人的手机以及在职证明上预留的电话有人接听,否则领馆有可能拒签。
5.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免责声明
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