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签证> 法国旅游签证(成都)
法国旅游签证(成都)

法国旅游签证(成都)

  • 销量:0 | 满意度:100% | 0条点评
  • 办理时长:8-12工作日
  • 是否可退:不可退
  • 签证类型:
  • 所属领馆:
  • 停留时间:领馆批
  • 有效日期:按申请
  • 面试需要:不需要
  • 邀 请 函:不需要
  • 受理范围:不分领区,全国受理

优惠价:1800

预订数量:

总价:1800

立即预订

所需材料 预订须知 温馨提示 客户评价 我要咨询
所需材料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在校学生

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个人基本资料

原件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原件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出发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原件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复印件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复印件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复印件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中方单位资料

原件

在职证明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复印件

单位资质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资产证明

原件

活期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原件

定期资金证明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资金材料作为辅助,例如定期存折、定期存款单等,资金存入时间建议超过6个月或以上。

复印件

辅助资产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旅行计划资料

复印件

行程安排

请告知详细的行程安排,包括:出发时间(年月日),离开时间(年月日),计划游览城市和相关景点。

复印件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复印件

住宿安排

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领馆抽查),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本司提供欧洲酒店预定业务,拒签可凭拒签章免费取消。如获签后取消订单,需支付手续费。

国际医疗保险

复印件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预订须知

1、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若申请捷克申根签证五年内录取过指纹,则需要重新录取)。

注意:申请长期签证(如留学签证)以及法国海外省(如留尼旺岛)、海外领地(如大溪地)时采集的生物识别数据不可用于申根签证申请,因为采集的生物识别数据分属于不同的信息数据库。

2、重庆和昆明签证中心仍处于关闭状态,因此需要在成都签证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免责声明

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


我要咨询
提交 验证码: 昵称: 手机号码: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