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员所需资料 | ||
个人基本资料 | ||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请提供完整填写的资料表(请下载:北京日本申请表-简易表) |
原件 | 护照 | 有效期在半年或以上的护照原件(至少预留连续两页空白签证页),如有日本签证页且在有效期限内,需填写《注销有效签证的同意书》(有模板)。 |
原件 | 相片 | 近三个月的35mm*45mm白底照片 2 张(尤其注意:照片不能与 护照照片相同,背后写名字,不要贴在赴日申请表上) |
彩色 | 身份证 | 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
彩色 | 户口本 | *家庭户口本:首页(地段页)、户主个人详情页和户口本中所有成员个人详 情页一页一张 A4 纸上(内容空白页无需复印); |
原件 | 其他资料 | 当申请户籍为非北京领区省份时,请提供: |
个人资产证明 | ||
原件 | 个人资产证明 | 以下情况二选一: |
1. 不受理曾有过日本拒签记录的申请人。
2. 领馆有可能要求补充部分材料的彩色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的情况,如遇到请积极配合提供。
3. 请检查清楚护照上是否有有效日本签证,如没有再邮寄我司办理。
其他说明:当主申请人满足条件申请三年多次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可作为附属申请人一同申请,附属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资料以及能显示与主申请人关系的文件:如:出生证明彩色复印件或结婚证彩色复印件或户口本彩色复印件。
免责声明
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