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员所需资料 | ||
个人基本资料 | ||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赴日签证申请表(指定模板,双面打印,内容不得留空白,本人手 ,写签名) |
原件 | 申请信息表 | 日本国旅游签证申请信息表(指定模板,本人签名)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在半年或以上的护照原件(至少预留连续两页空白签证页),如有日本签证页且在有效期限内,需填写《注销有效签证的同意书》(有模板)。 |
彩色 | 身份证 | 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
原件 | 相片 | 近三个月的 45mm*35mm 白底照片 2 张(尤其注意:照片不能与 ,护照照片相同,背后写名字,不要贴在赴日申请表上) |
彩色 | 户口本 | 户口本清晰彩色复印件: , |
彩色 | 暂住证明资料 | 当申请人的户口不在上海辖区内时,需要提供所在城市(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的居住证彩色复印件(领馆有可能要求提供原件); |
彩色 | 婚姻状态 | ※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彩色复印件; |
原件 | 个人身份证明 | 在校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 |
个人资产证明 | ||
彩色 | 经济能力证明 | 主申请人必须是在职人员,并提供提供以下经济能力证明(选其一):, |
注意事项
1、有被日本领馆拒签记录(护照上有“拒否”章),我司暂不受理。
2、领馆有可能要求补充部分材料的彩色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的情况,如遇到请积极配合提供。
3、请检查清楚护照上是否有有效日本签证,如没有再邮寄我司办理。
4、为了让您能顺利获得签证,请根据我司指引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或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材料,我司保留不予受理代申请人申办签证的权利。
5、 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使领馆的审核结果。审理过程中,使领馆基于每份签证申请,有权要求申请人增补材料、电话调查、面谈、归国后报到或拒绝申请等权利。因此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审理,从而导致延长审理时间或无法出签,我司均无权干预。
6、有关公布的办理周期、签证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等均为基于以往经验的数据预估,仅供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使领馆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7、请申请人根据办理周期、使领馆临时调整或闭馆等多方面客观条件因素考虑,自行预留充足的办理时间,以免耽误行程,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在未获得签证前请勿确认或支付交通、住宿等具体行程的费用,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我司仅受理为申请人代办签证业务,各国家出入境政策需申请人自行与航司或各官方渠道了解确认。获得签证,不代表您可以自由进入该国,最终是否能入境由该国的海关官员决定。
日本电子签的使用细则:
1. 拿到电子签证首先检查名字拼音+护照号码;
2. 请务必自行扫码进去查询看看显示是否能正常打开,入境日本若无法打开则不被允许入境(入境时需要带着打印版的签证,但海关以扫描后打开的为准);
3. 扫码后,会显示签证页。请再次核对名字拼音+护照号码;
4. 前往日本的客人,同行人中一定要有人使用智能手机有微信,需要现场再次扫码;
5. 电子版的签证需要打印一张出来带上。
免责声明
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