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 ||
个人基本资料 | ||
彩色 | 个人资料表电子版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彩色 | 护照扫描件 |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彩色 | 电子版证件照 |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电子版彩照,规格:35mm*45mm。 |
彩色 | 身份证扫描件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件。 |
彩色 | 户口本扫描件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扫描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即可。 |
彩色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扫描件 | 如探亲:请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证明亲属关系。 (4选一即可)如访友:照片,邮件往来,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等 |
彩色 | 结婚证明资料扫描件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扫描件;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扫描件 |
中方单位资料 | ||
彩色 | 在职证明扫描件 |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
彩色 | 单位资质证明扫描件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
外方邀请资料 | ||
彩色 | 外方邀请函扫描件 | 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
彩色 | 邀请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 1、如邀请人为加拿大公民,提供加拿大护照首页复印件或加拿大公民纸扫描件; |
彩色 | 邀请人资金证明扫描件 | 如果是有收入的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账单,或加拿大税局出具的税单,或显示个人收入情况的雇佣证明或缴款存根。 |
彩色 | 邀请人居所内详单扫描件 | 内容:居住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与邀请人的关系。(请参考网站模板) |
个人资产证明 | ||
彩色 | 活期资金证明扫描件 |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扫描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彩色 | 定期资金证明扫描件 |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资金材料扫描件作为辅助,例如定期存折扫描件、定期存款单扫描件等,资金存入时间建议超过6个月或以上。 |
彩色 | 辅助资产扫描件 |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扫描件、汽车行驶证扫描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加拿大可预约城市(下单时请备注按指模城市):广州(价格含陪签),上海(可安排陪签+200/人),北京(可安排陪签+200/人),成都(可安排陪签+200/人),杭州,南京,武汉,沈阳,济南,重庆,昆明。
1、加拿大使馆公布2018年12月31日起申请人需亲自采集指纹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准时抵达签证中心按指模,若迟到超过15分钟需要交一笔VIP费用才能当天录取指纹;若需要更改按指模的日期,签证中心也会收取服务费。
2、加拿大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补充资料,一但被使馆要求补资料或进行背景调查等,审理时间将会延长,出签时间不定。
3、曾经申请过加拿大移民且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即获得枫叶卡或Landing Paper)的申请人,若枫叶卡或Landing Paper已过期,申请加拿大访问签证的时,需提交放弃永久居民身份声明或改办理旅行证
4、持香港护照前往加拿大短期停留(6个月之内),可以免签进入,但需提前办理电子登记ETA
5、护照上有注明台湾身份证号码的台湾护照持有人前往加拿大短期停留(6个月之内),可以免签进入,但需提前办理电子登记ETA,如是没有显示身份证号码的旧护照则需申请一个签证。
6、持澳门护照或香港签证身份书且在中国大陆居住/工作的人可以在大陆申请、外国人在中国大陆居住/工作的可以在大陆申请
7、免录指模的人群:A.未满14周岁的儿童;B.已满80周岁的成人;C.在2018.12.31后在签证中心按过指模的,指模还有效且有相关证明文件的申请人。
免责声明
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