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员所需资料 | ||
个人基本资料 | ||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或者费用产生不予退回,申请被退回等情况。(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不能双面打印、不能更改格式) |
原件 | 护照 |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原件 | 相片 | 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87.5px×112.5px)相片 |
原件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清晰彩色复印件 |
原件 | 结核诊断书 | 请提供领馆指定医院开具的结核诊断书 |
彩色 | 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 请提供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
原件 | 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 请提供能证明以下滞留费用(学费及生活费)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
原件 | 外国人研究生确认书 | 外国人研究生确认书(指定样式,必须要盖上校长印章)(申请D-2-5时提供) |
原件 | 奖学证明书 | 请提供国立国际教育院开具的政府邀请外国人奖学证明书 |
原件 | 交换生D-2-6附加资料 | 1.韩中大学间签订的学生交流协定书(MOU)复印件 |
外方邀请资料 | ||
原件 | 标准入学许可书 | 请提供标准入学许可证(受国立国际教育院或者国防部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或者国防部长官签发的邀请函代填) |
复印件 | 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 | 请提供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事业者登陆证)复印件 |
原件 | 研修计划书 | 研修计划书(Curriculum):包括研究计划书及研修课程运营现状(含课程时间表,讲师成员表,研修设施等内容) |
1.大专至博士课程 (D-2-1至D-2-4) 签发对象:预定在韩2020年认证委员会评价认证大学进行大专以上课程精修的准入学生或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2.特定研究课程 (D-2-5)签发对象:预定在韩2020年认证委员会评价认证大学的学术研究机构从事特定研究活动者或政府奖金获得者。
3.交换学生 (D-2-6)签发对象:依据韩中大学间签订的大学生交流协助被选定,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交换生:①在四年制大学(包括本科,大专)或研究生院学生一个学期以上的人(在校生)②获得韩国邀请大学办法的标准入学许可数的人③过去未有过非法滞留等违法记录的人。
4.学习续工作留学 (D-2-7)签发对象:获得政府邀请的奖学金获得者且要在韩国进行专科以上的正规学位课程的留学生---仅限国立国际教育院院长邀请的奖学金获得者
5.访问学生 (D-2-8)签发对象:作为外国大学的正规学位课程在读生(包含休学生),设计在韩国大学一年以内正规学位课程自费授课的留学生
6.语言研修 (D-4-1)签发对象: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拟在留学签证签发对象教育机关(大学)附属语言院接受语言研修者<不包括终身教育机构或大学附属终身教育机构,私立学院等韩国语研究机构>,若滞留期间小于90天以内的语言研修请申请C31.
◆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中国大陆的大学毕业生及普通高中毕业者:提交学信网的电子学历证明材料(www.chsi.com.cn)
▷中国大陆以外(包括港澳台)区域的毕业者(只限大学以上的学历证明):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
▷中国大陆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士,硕士,博士的学位持有者:提交学位网的学位证(www.cdgdc.edu.cn)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领取签证赴韩后,到韩国的出入境管理务所申请外国人登录证后以延期形式延长滞留期即可。
2.除交换学生(D-2-6)和短期留学(D-2-8)以外,是滞留期为2年以内的单次签证,即使标准入学许可书上的期超过2年(如:4年的学士):仍签发滞期为2年的单次签证。
3.若标准入学许可书上有空格或填写错误,不能申请签证。标准入学许可书上需有本人签名(签名必须与签证申请表或护照上签名一致)
4.申请留学签证提交能证明滞留费用的银行冻存款证明时,需要提交由韩国领馆指定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方可接收。指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録行,中国建设银行,韩亚银行
免责声明
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